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实验教学中心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条件下,决定即日起对外开放。
为规范开放,方便申请,就有关事项和制度介绍如下。
一、实验中心开放面向对象
1.对全校大学生开放
包括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必修环节,也包括大学生兴趣爱好、第二课堂活动、创新活动、大学生创业活动等。
2.向全校老师开设的实验课开放
凡是我校开设的实验课程,本中心提供开课条件。
3.向科研工作开放
包括教师和研究生科研工作所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等。
4.对社会开放
利用中心条件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测、分析、研究和加工等服务。
5.其他
向中学生、科技爱好者等提供研究和学习条件。
二、开放实验申请办法
1.申请办法
首先下载或索要
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向中心递交或邮寄申请表格。
2.批准程序
实验中心接到申请后进行研究,一周内答复申请者批准与否。
3.签定协议
签定协议后即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三、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开放实验即可以安排在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节假日,每天8:00—21:00。
实验一般在批准一周后才能开展,所以应根据实验要求及早申请。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安排,例如利用正在开展的实验条件或者急需的实验。具体时间由中心根据实验要求和情况决定。
四、开放实验管理
1.进入开放实验室后,中心管理人员应首先交代中心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中心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中心的管理。
2.中心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
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验成本计算。具体实验收费在签定合同前通知申请者。经费来源由申请者解决。
五、其他事项
1.大学生原则上要有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须有导师签字同意。
2.本中心只能开出申请者的实验工作经历证明,不对申请者自己所做实验数据和结果负责,能否获得相应学分或其他期待的待遇、利益,由申请者自己向有关管理单位申请。
3.中心人员负责分析、检测的结果,中心对数据结果负责。
4.申请者在结束实验后一周内向中心提交实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