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实验室对外开放的管理,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重新修订制定本办法。
1.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鼓励各实验室向校内外开放。
2.各种项目一律纳入实验中心管理之下,严禁实验室私自对外开放。
3.具体规定如下:
(1)凡大型项目,比如水工模型试验等,一律经学院备案纳入校级横向课题,由学校科研处统一管理,实验中心负责实施;
(2)零星小型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学院备案,各实验室负责实施;
(3)教师科研项目使用实验室需经分管院长同意,由中心统一安排相关实验室配合;
(4)项目分成按照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水利土木实验教学中心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