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2016届毕业生顺利毕业,依据《山东农业大学关于课程考试与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山农大办字【2008】19号),将2016年9月的结业生返校补考提前至毕业前进行。现就本次补考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补考继续按照“学校统筹、校院两级分类组织实施”的形式进行,凡面向本学院学生开设的课程(主要为专业课和院内的专业基础课),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其他课程(主要为公共课、基础课或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补考时间
(一)学校组织安排的补考时间:第11周周二至周四上午(5月17~19日)。
(二)学院组织安排的补考时间:第10-11周,学校组织补考时间不要安排考试。
三、考试地点
(一)学校组织的考试北校区安排在5号教学楼、南校区安排在综合教学楼。
(二)学院组织的考试安排在研究生教室或其它教室进行,如果学院无法安排考试地点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协调解决。
四、监考教师
(一)学校组织的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教师。
(二)学院组织的考试监考教师由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相关规定统一安排,原则上每个考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40人,且至少两人监考。
五、试卷印制及分装
(一)本次补考试卷需要重新命制试卷。试卷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连续三个开课学期试卷重复率低于20%,确保试卷试题质量。
(二)学院负责试卷印制和分装。各学院请于第11周周一(5月16日)下午17:00之前,将已分装好的由学校组织考试的试卷送至1号楼409。考试结束后,第11周周四(5月19日)下午15:00到1号楼409领回试卷。
六、学院组织考试的相关要求
(一)请学院根据《附件1:毕业生补考名单—学院组织名单》命制试卷并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名单中涉及到其他学院的学生,请自行通知学生所在院的教学秘书。
(二)请学院根据《附件2:毕业生补考(学校组织)试卷分装表》和《附件3:毕业生补考(学校组织)座号对照表》命制并分装试卷。
(三)请学院根据《附件4:毕业生补考(学校组织)考试通知单》,组织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七、其它相关要求
(一)本次补考是全校性考试,请各学院认真按照统一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把试卷和监考关,确保本次补考顺利进行。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课程考试工作手册》上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学院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力避替考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
请各学院通知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携带校园卡参加考试,校园卡照片不清晰的请同时携带身份证。
(三)各学院需在第12周周一(5月23日)之前将补考成绩全部提交完毕。
另外,请于第12周周一(5月23日)将非正常毕业学生名单报送给黄坚毅,电话:62331。
附件2012级毕业生结业补考安排-2016.5.13.xls
教 务 处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