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山东农业大学社会科学发展基金实施细则》,现对2013年度无资助经费的社科类研究课题和自选研究成果进行统计并核定支持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要求
1.我校获得上级立项的社科类无资项目(课题)主持人,提供立项通知书或相关文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科技处。
2. 对没有获得各类项目(课题)支持,主动围绕本人所在学科领域开展探索性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的教师,提供成果原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科技处。
以上材料请于2013年12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编制汇总表,盖章后报科技处(1号楼407房间)
二、工作程序
1.科技处组织专家各学院汇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支持条件的,由专家提出拟支持经费的额度。
2.根据专家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核后,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按核定的经费额度进行拨付。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到所有教师,不要有遗漏。严格审查,按期报送。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