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本科专业简介
(专业代码:080701)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及群体建筑规划与设计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宽基础、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建筑师。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设计技艺和创造力方面,要求有丰富的空间想象力、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同时具有较为广博的知识面。
业务培养要求
基本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受到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
2.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以及具有初步的计算机文字、图形、数据的处理能力;
3.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社会文化习俗、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4.初步掌握建筑结构及建筑设备体系与建筑的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关系的基本知识,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常用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性能。具有合理选用和一定的综合应用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多工种间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项目前期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的能力,具有建筑美学的修养。
学制与学位
1.学制:本科基本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8年。
2.学位:按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建筑学。
专业核心课程:建筑设计基础、素描、色彩、建筑设计原理 、建筑设计 、建筑历史与理论(中国建筑史 、外国建筑史) 、建筑物理 、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力学、建筑设备、画法几何与建筑阴影透视等。
学时、学分总体安排
1.课程学时、学分,
①课程总学时学时、总学分177学分。
②必修课 2682学时、149学分,占课程总学时、总学分的84.18 %。
③选修课 504学时,28学分,占课程总学时、总学分的15.82%。
2.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
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为63.5学分。
毕业标准与要求
1.达到德育培养目标。
2.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总学分不少于240.5学分。
3.达到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